经中介购买二手房 房主名下竟无房屋登记信息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房网 发布时间:2017-05-10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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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已尽告知义务 不存欺诈行为
因为房子产权问题拖沓太久,廖先生打算解除购房合同,要求中介退还相关款项。
中介公司的刘经理向廖先生出示办理过户手续的图片,并解释说之前由卖家去办理,由于时间拖得长,后改由中介公司代办。公司已找“关系”加急办理,十五个工作日后就能办妥。“既然看好这套房子,也不差这几天。”刘经理劝说廖先生要有点耐心。
中介向廖先生推荐没有房产证的房源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刘经理答复:“与廖先生签订合同时,已告知他这套房屋的产权证正在办理,合同上也有注明,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签订的合同。”对于解除合同的要求,刘经理建议廖先生与卖家覃先生协商解决。
卖家:正办理过户 不同意解除合同
随后,廖先生与卖家覃先生进行免提通话,希望近期可以面谈解决纠纷。覃先生在电话中称,目前在广州出差不方便面谈。他不同意解除合同,这会对他造成经济损失,除非中介或者廖先生能找到接盘的买家。他还表示,房子已经在过户了,请廖先生耐心等待。
“过后回想,卖家将房子过户到他人名下再买给我,会增加税费,这种做大不太正常了。合同中所谓的‘卖家’名下是没有房产的,那么卖家覃先生到底有没有这套房子的产权,我们也不清楚。我觉得房产中介联合卖家有欺诈的嫌疑。”廖先生说,他已委托律师向南宁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律师:确认房屋产权问题 避免日后纠纷
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屋,如何避免纠纷,又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广西欧亚嘉华律师事务所甘律师提表示,中介公司具有审核确定房主是否有合同中房屋及该房屋是否可以交易的责任和义务,须确保房源信息真实可靠。同时,购房者在签订合前要核查清楚房屋产权问题:证照是否齐全,有无查封、抵押的情况,待产权调查出来之后再交付相关费用,避免日后起纠纷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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