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政”是否可以持续?是否还能改进?还 是必须全盘放弃?乃是攸关国家命运的重大抉 择。由于“土地财政”被“房价”、“腐败”、“泡沫”等敏感的社会话题所绑架,摒弃“土地财 政”,几乎成为学界和舆论界一边倒的共识。本应客观、专业的学术讨论,演变成了指责“土地 财政”的竞赛。 好的“学术”,不在于告诉人们众所周知的“常识”,而在于能解释众所不解的“反常”。“土地财政”之所以抗风而立、批而不倒,就在于其有着不为学术界所知的内在逻辑。“土地财政”背后的经济含义,远比我们大多数人知道的深刻、 复杂。 本文试图以“信用”为主线,重新评价“土地财 政”的功过,思考“土地财政”改变可能带来的风险,探讨改进“土地财政”的可行路径。 信用:城市化的催化剂 城市出现了几千年,有兴有衰,但为何到了近代却突然出现了不可逆转的“城市化”?绝大多数研究,都认为城市化是工业化的结果。这一表面化的解释妨碍了我们对城市化深层原因的 认识。 城市的特征,就是能提供农村所没有的公共服务。城市不动产的价值,来源于所处区位;不同区位的价值,取决于公共服务的水平。公共服务是城市土地 价值的唯一来源。无论城墙,还是道路,或是引水工程,公共服务都需要大 规模的一次性投资(fixed cost)。但由于传统的资本获得方式,主要是通过剩余的积累,大型工程建设往往需要成年累月的建设。巨大的投资,限制了大型公共设施的建设,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主要障碍。 突破性的进步,来自于近代信用体系的创新。 信用制度为大规模长周期的设备和基础设施投资提供了可能。 信用制度的关键是如何获得“初始信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启动,都有赖于获得跨越原始资本的临界门槛。只有资本才能为资本作抵押。 一旦原始资本(基础设施)积累完成,就会带 来持续税收。这些税收可以再抵押、再投资,自我循环,加速积累。 城市化模式的选择,说到底,就是资本积累模 式的选择。不同的原始资本积累方式,决定了不同的城市化模式。历史表明,完全靠内部积累,很难跨越最低的原始资本门槛。强行积 累,则会引发大规模社会动乱。因此,早期资本主义的原始资本积累,很大程度上是靠外部 掠夺完成的。几乎每一个发达国家,都可以追溯到其城市化早期阶段的“原罪”。 传统中国社会的差序格局中,基于熟人社会的民间借贷,只能是小规模和短周期的。近代中国被打开国门后,不仅没有积累下原始资本,反而成为列强积累原始资本的来源地。1949年 后,中国重获完整的税收主权,但依靠掠夺实 现原始资本积累的外部环境已不复存在。中国不得不转向计划经济模式。 所谓“计划经济”,原理上仍然是通过自我输血, 强行完成原始资本积累的一种模式。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经济被分为农业和工业两大部类, 国家通过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不断将农业的积累转移到工业部门。依靠这种办法,中国建立起初步的工业基础,但却再也没有力量完成城市化的积累。超强的积累率,窒息了中国经济,使生产和消费无法实现有效地循环。改革前,中国城市化水平一直徘徊在百分之十几。 中国城市化的“最初的信用” 中国城市化模式的大突破,起始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当时,农业部门已经无力继续为中国 的工业化提供积累。深圳、厦门等经济特区被 迫尝试仿效香港,通过出让城市土地使用权,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从此开创了一条以土地为信用基础,积累城市化原始资本的独特道 路。这就是后来广受诟病的“土地财政”。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极大地压缩了地方政府 的税收比例,但却将当时规模很小的土地收益划给了地方政府,从此奠定了地方政府走向“土 地财政”的制度基础。 随着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城市股票上市”)和2003年土地招拍挂(卖方决定市场)等一系 列制度创新,“土地财政”不断完善。税收分成大 减的地方政府不仅没有衰落,反而迅速暴富。急剧膨胀的“土地财政”,帮助政府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积累起原始资本。城市基础设施不仅逐步还清欠账,甚至还有部分超前(高铁、 机场、行政中心)。 的确,没有“土地财政”,今天中国经济的很多问题不会出现,但同样,也不会有今天中国城 市化的高速发展。中国城市成就背后的真正秘密,就是创造 性地发展出一套将土地作为信用 基础的制度——“土地财政”。可以说,没有这一 伟大的制度创新,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就是一句空话。 为何中国能走这条路?这是因为计划经济所建立的城市土地国有化和农村土地集体化,为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创造了条件。“土地财 政”的作用,就是利用市场机制,将这笔隐匿的 财富转化成为启动中国城市化的巨大资本。 “土地财政”并非中国专利。从建国至1862年近百年间,美国联邦政府依靠的也是“土地财 政”。同土地私有化的老大陆不同,殖民者几乎无偿地从原住民手中掠得大片土地。当时美国联邦法律规定创始十三州的新拓展地和新加入 州的境内土地,都由联邦政府所有、管理和支配。公共土地收入和关税,构成了联邦收入的最主要部分。土地出售收入占联邦政府收入最高年份达到48%。 对比中国土地财政,就可以想象当年美国的“土 地财政”规模有多大。 2012年,中国国税收入11万亿元,如果按土地 收入占48%计算,就相当于 5万亿,而2012 年“土地财政”总收入只有不到3万亿。中国土地财政,就是从上世纪90年代初算起,迄今也不过20余年。 而美国从建国伊始,直到1862年《宅地法》(Home stead Act)规定土地免费转让给新移民,联邦政府的“土地财政”才被地方政府的财产税所代替,前后持续近百年。所不同的是,美国“初始地权”的获得,靠的是对北美印第安人的屠杀和掠夺,而中国则是通过计划经济的制度设计。 土地财政的本质是融资而非收益 土地私有的城市,公共服务的任何改进,都要先以不动产升值的方式转移给土地所有者,然后政府通过税收体系,才能够将这些外溢的收益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