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组织实施翡翠花苑、农委宿舍、嘉和人家和振业新村南苑等4个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其中翡翠花苑、农委宿舍整治改造为2017年度省民生工程。嘉和人家和振业新村南苑整治改造为我市2017年度“十件实事”之一。目前,翡翠花苑小区于5月底项目全部完工,项目总投资约50万元;明旧路农委宿舍小区已完成改造,总投资约18万元;嘉和人家小区进入工程扫尾阶段;振业新村南苑小区已基本完工。通过改造,以上各小区环境大大提高,下一步,我局将做好竣工验收、资金拨付、建后管养、资料整理、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工作,切实提升城市老旧小区人居环境。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意见》,努力推进城乡的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2016年已打通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政策通道,允许存量公租房用于棚改居民周转,并对无经济能力购买安置房的予以保障,目前已对朱淮杰、陈小强等15户进行公租房保障。 严格按照生态市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了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现全市共收取保证金2673万元。采取投入专项资金,并坚持“一矿一案”治理思路,积极推进废弃矿山生态治理工作。根据省厅、滁州市局要求和部署,大力开展“矿山复绿”工程,落实了涧溪花鼓山等3个废弃矿山作为首批“复绿”单位。目前,花鼓山整治项目已完工,3月9日滁州市局已组织专家进行初验并对下一步施工提出了具体要求。明光市明西街道办事处104国道东、西两侧废弃玄武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因治理难度大,已向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取消治理项目。 三、加快西涧湖、黄栗树、沙河集三大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和琅琊山山体生态修复。 四、狠抓污染防治。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抓好工业治污、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进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落实“河长制”,实现水质提升。完成全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 目前,我市共金秋矿业等18家矿山企业,其中3家矿山企业正常生产,其余15家均为停产状态。加大督促,要求矿山企业在生产、加工、运输等环节设置环保设施,确保矿山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粉尘及时回收。加强监管,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和经信委、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地对矿山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矿山企业的洒水车是否正常使用,加工过程是否正常开启粉尘回收设备,堆场是否按装围挡。 发布机构: 明光市国土房产局 生成日期: 2017-06-27 五、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最严格的能耗强度控制制度,完成全年节能目标任务。发挥市矿业公司作用,整合矿业资源,科学开发矿产。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意见》,不断实现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有效改善。根据《2017年滁州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我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1248(套/户),基本建成任务264套。截至5月底,全市新开工624套,完成货币化安置564户,合计1188(套/户),开工率为95.19%,货币化安置比例47.47%;基本建成828套/户,其中:明东街道北安置小区二期264套,货币化安置564户。 文号: 无 关键词: 重点工作 六、加大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中共滁州市委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及完成情况发布日期:2017-06-27 生效日期: 2017-06-27 10:01:19 废止时间: 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