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再爆大消息!武汉弃用“租购同权”,一系列真相被披露……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房网    发布时间:2017-08-04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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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遗憾的是,一些主流新闻媒体的公众号,也不加考察地转载了这些“准谣言”,是很不应该的。


专业人士指出,购房获得的产权包括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与租房获得的使用权不可同日而语,“从法律上讲,租购同权也有歧义。”


最近出台的无锡“租房落户”,其实也是很多城市都已经实施了的老政策;至于不设立年龄门槛,在地级市里非常普遍,无锡也绝对不是第一个。所谓无锡开启了“中国人口迁移的新时代”,也完全是瞎扯淡。


广东一资深教育界人士指出,租购同权中的“权”,只是指符合条件的租户子女可以拥有就读公办学校的资格,并不是拥有读名校的资格。一直以来,广州都有“具备正规租赁合同就有可能入读公校”的规定,新政措施并无多大变化。


另据报道,武汉将选择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住房租赁试点区域,根据企业运营规模、资金实力、运营能力、信用等因素,选择不少于5家国资企业、5家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10家住房租赁企业,作为住房租赁规模化经营试点企业,争取于今年底之前实现住房租赁项目落地,新增租赁住房7000间,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


在《湖北日报》的这篇报道里,还有这样一段话值得重视:


深圳是全国教育资源最开放的城市,其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超过70%都提供给了非户籍人口。即便是在深圳,小学和初中学位的轮候顺序也基本上是这样的:


武汉这次对“租购同权”的解释澄清,以及对这一模糊概念的弃用,具有澄清误会的重要作用。武汉和广州,都是住建部等9部委选定的12个“租房租赁试点城市”,另外10个城市是: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


1、拥有所在区的深圳户口,并购买有对应的学位房(且学位未被占用,名校的学位房,小学每6年产生有一个学位,初中每3年产生一个学位);

来源:财经韬略


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在子女入学方面,不能做到绝对的“租购同权”?其实很简单,在大中城市,由于存在持续不断的增量人口,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学位普遍紧张。至于采取就近入学、财政补贴的“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位,更为紧张。



这个问题,只能通过增加资源的方式来解决,而不宜通过颠覆原有规则的方式解决。毕竟,还有很多家庭是专门追逐优质教育资源的“教育移民”,大城市根本无法承受。


所以在学位稀缺的大城市,非户籍人口如果只是租房,能上公立学校就不错了,基本上没有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名校的可能。所谓“租购同权”,只是你拥有申请公立名校学校的权利而已。


武汉还提出,支持企业从事房屋租赁规模化经营业务,即让房地产开发、经纪和租赁企业自建或包租一定数量的屋宇,进行改造装修后统一面向市场出租,以收取稳定租金。这些屋宇往往被打造为集中式或分散式的长租公寓,通过统一化、专业化管理,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避免散租市场的种种弊端,进而提升租房幸福感与含金量。预计到今年年底,武汉长租公寓年底将突破1万间。


每个孩子都要根据规则积分,但积分只在类别内使用。录取孩子的时候,按照1到5的顺序进行。如果是你第五类家庭,分数再高也只能等前四类孩子录取完之后,看看还有没有学位。


4、拥有深圳居住证,购买有对应的学位房(且学位未被占用);


所谓“租购同权”,是7月18日广州在“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里提出来的,立即引发了自媒体的过度解读,认为这是一个里程碑,意味着租房子也能上名校云云。


在网上刷屏10来天的“租购同权”,终于在武汉遭遇了“滑铁卢”,在《武汉市关于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里被“弃用”!


现实情况是,无论是广州还是武汉,热点公办小学按户口、房屋产权优先政策排序早已排满,没有“人户合一”的学区房业主子女都难以实现就近入学,更遑论租户子女。




现在的很多自媒体人都很年轻,刚刚从学校毕业走上岗位。由于没有采访权,只能在办公室里闭门造车。加上对于中国教育制度、户籍制度的变迁一无所知,在他们眼中,什么都是里程碑,什么都意义重大。近期,围绕着“租购同权”、“租房落户”就出现很多搞笑的说法,以至于谬种流传,忽悠了很多人。


所以,在这一点上我要给武汉点赞,它告诉了我们真相,让大家有了一个稳定的预期。


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市场研究总监李国政认为,网络上不少自媒体将租购同权“可读公校”混淆为“可读名校”,“正是鉴于此,武汉在《实施意见》中回避了‘租购同权’这一说法,改用‘保障承租人享有公共服务政策’,这一表述更为准确明晰。”


为什么?其实很简单,就像我前几天在专栏里分析的那样——歧义太多、容易引发不必要的幻想,最终给实际操作带来巨大压力。


武汉情况与广州类似。市教育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武汉已于多年前出台《居住证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租房子女能够就近入学享受义务教育,但条件是当学区生源不足时,符合条件的租户子女才能就近入学。如果学区生源超额,武汉则实行户口、房屋产权优先政策,即学龄儿童户口、父母户口和家庭住房三者一致者,由教育服务区的学校优先安排就近入学,“第二顺位是有房无户者,最后才是租户子女。”


(编辑:孙涵宇)


《湖北日报》在报道湖北此次出台租赁新政的时候,特别提到了“广州版”的“租购同权”,《湖北日报》的报道说:


3、拥有深圳户口,租用对应的学位房(且学位未被占用);


也许有人会问:大家都是中国人,为什么优先照顾户籍人口?其实,这不仅仅是中国的惯例,在美国也是惯例。在资源短缺的时候,总要有一个解决办法。对地方政府纳税多的人,纳税时间长的人,一般都会获得一些优先权。


2、拥有深圳其他区的户口,并购买有对应的学位房(且学位未被占用);


5、拥有深圳居住证,租用对应的学位房(且学位未被占用)。


然后《湖北日报》接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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