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监管协调问题,“钱荒”之后的2013年8月,国务院批复成立由人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但事后证明收效并不明显,局部风险仍然时有发生。此后,在党和政府的各次有关会议上,金融监管协调问题被屡屡提及。2015年11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2017年7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金稳委的设立成为推进监管协调的关键一步。 我国改革后的金融监管体系,既兼顾我国国情和历史路径,同时也参考了金融危机后部分国家的经验,对现存问题有很强针对性,较为科学、合理,预计将有良好收效。宏观层面,由人行负责货币政策、宏观审慎(即双支柱),双支柱分别致力于实现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参与审慎监管。微观层面,由银保监会、证监会负责具体的监管措施落实,这是双支柱的柱础。而宏观、微观之间由金稳委等机构实现协调。同时,银保监会主席兼任人行党委书记,也能从另一方面促进宏观、微观之间的协调。货币政策、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三者明确分工又充分协调运作,金融监管的“双支柱+柱础”模式基本成型。 而这种模式更为典型的例子,是英国在2007年金融危机后,参考澳大利亚等国家建立的金融监管体系,即“双支柱+双峰监管”模式。由英格兰银行(英国央行)负责货币政策、宏观审慎(双支柱,分别由货币政策委员会、金融政策委员会负责),同时英格兰银行审慎监管委员会下设审慎监管局,因此三大委员会分别负责货币政策、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另外在英格兰银行之外还设有金融行为监管局(向财政部、议会负责),审慎监管局与金融行为监管局构成所谓的“双峰监管”。 初步比较来看,我国与英国模式的主要区别在于:(1)微观监管不由两个机构负责“双峰监管”,微观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均由监管机构(银保监会、证监会)负责(但监管机构内部有类似“双峰”的划分,比如内设分别负责审慎监管和消费者保护的部门),这主要是考虑到我国金融机构发展程度与西方还有一定差距,有时在实际操作中,微观审慎与机构行为区分没那么清晰,执法检查也可一同进行,宜由一个机构统一负责。 (2)央行不直接负责微观审慎,而是宏观、微观均统一接受金稳委协调、指导,而这是宏观、微观联结的关键点。 从全局来看,我国现有体系与海外有所差异,但确实也对英国等其他国家的监管体系有所参考。 “双支柱+柱础”模式有望弥合宏观、微观长期割裂问题。屡次金融危机无情地证明,微观个体的理性并不能保证集体的理性,更何况微观个体还不一定理性。所有基于微观主体“理性人”假设的宏观政策,最后都会在残酷的现实中变得收效不彰。金融危机之后,中外金融监管均强调了宏观审慎,增进了宏观、微观的协调,致力于粘合宏观、微观之间的割裂,尤其是致力于对微观主体行为给予更强力的逆周期干预。这是人类金融史上的一次重大调整,因为宏观、微观的割裂,在2000多年前便已埋下伏笔,并困扰了人类20多个世纪。 二、观点分野、致命割裂与现实妥协 1. 2000多年前的中西货币观分野 在人类思想史的群星时代,也就是公元前3-6世纪左右,中国、欧洲、中东等地同时涌现出一大批思想家,一举奠定了人类主要的哲学基础。令人惊奇的是,当时,东西方对货币的理解几乎是截然相反的。在中国,管子等先哲率先提出,“先王制币”(《管子·国蓄》),并有详细论述,形成了货币名目论或货币国定论的思想。虽然我国也出现过贝壳等一般等价物,但先哲们非常前瞻地认识到货币的本质是信用,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它与一般等价物之间并没有必然的演进关系,国家应通过调节这种社会关系进而调节经济活动。而比管子小约300岁的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则陷于货币起源于商品(一般等价物)这一线索之中,提出了货币金属论、货币商品论的思想(其论述中也隐约有点货币名目论的影子),并在西方被广泛接受传承(其间也有西方学者提出货币名目论、货币国定论,但未成主流)。 从此,中西货币思想史朝着不同方向演进,随之而来的是迥然不同的货币体系,也就是金融体系的实践。既然西方先哲认为货币主是贵金属,是源自交易的,只是对经济活动起到润滑作用,那么后来形成货币中性论、面纱论的观点也就顺理成章了。这一观点体现到了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中,以及瓦尔拉斯一般均衡中,影响了整个古典经济学。在这些理论中,货币只是交易工具,不会实质性影响经济,模型中几无货币的影子。虽然他们历史上也有国王发行货币的实践,但理论体系中却依然有意无意排斥了政府因素,坚信无需政府的介入,只要所有理性人共同决策,经济和金融便能完美运行,宏观、微观自此割裂,甚至不准备花费心思去观察微观主体种种扭曲的行为。 而遥远的东方,货币名目论更接近信用货币的客观现实,并在先王制币思想影响下,政府的身影从未脱离过经济,而且,很早就有了宏观调控、货币政策之类的雏形,政府对维护经济平稳似乎有着天经地义的责任,信用货币率先诞生于中国也合乎逻辑了。 2. 现实的妥协:二级银行制度 当然,现实中的货币体系走到东西方的两个极端都不完美。西方的宏观、微观割裂的视角,最后导致的结果是,自由放任的市场中微观主体并不必然理性,金融危机屡屡发生,财富化为乌有,对微观主体加强监管也无济于事。凯恩斯引入政府有形的手,也未彻底解决这一问题。而东方,虽然较早地认识到货币的信用本质,并由圣明的先王制币,但问题是,后代的帝王却不一定圣明(理性),货币滥发导致恶性通胀的事情时有发生,后人一直在苦苦寻找控制发行的方法。随着近代货币存款银行的出现,存款货币开始登上历史舞台,不再由君王直接发行货币。尤其是中央银行的出现,既代表政府控制存款货币的发行,本身又相对独立于政府,这似乎是国家货币与自由货币的一种妥协与调和。 如今,“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二级银行制度逐渐成为了各国货币制度的标配,银行签发银行券(如今是存款),成为了真正的货币发行者。而央行则通过各种货币政策工具控制银行的存款发行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