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可能产生的融资需要,在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余额,下同)不超过500亿元。其中,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50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50亿元,对非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不超过100亿元。 上述担保包括: 1.公司对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的担保; 2.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之间的担保; 3.对非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4.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非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5.对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和对非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参照董事会对管理层授权事项进行审批。 (二)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9年3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2018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授权的议案》。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备注:1、上述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 公司代码:600657公司简称:信达地产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13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