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长兴公办中小学施教区划分出炉,招生政策有变动!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房网    发布时间:2019-04-12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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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长兴县教育局发布《2019年长兴县小学招生实施办法》和《2019年长兴县初中招生实施办法》,对今年小学、初中学校招生工作作了全面布置。小编在此整理相关重要信息,供广大网友参考!

一、长兴城区公办小学施教区范围

  招生工作坚持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原则。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1、长兴县第一小学(县前街校区):东至护城河;南至长兴港;西至水木花都路、县前西街(含浙水阳光北区至白莲冲)、紫金路、党校路、回龙山路;北至长水路、画溪大道、职教路、道园路、护城河。

  2、长兴县第一小学(双拥路校区):东至锦绣路、龙山大道以南向东至明珠路转太湖中路、滨河大道;南至护城河、道园路、职教路;西至画溪大道、长水路;北至合溪新港路。

  3、长兴县第二小学:东至长州路、解放东路、长城路、张王塘港;南至三里桥港;西至方家港、护城河、滨河大道;北至太湖中东路。

  4、长兴县第四小学:东至方家港;南至雉州大道;西至画溪大道(含高家墩村、三星斗村、上杨村);北至长兴港。

  5、长兴县第六小学:东至水木花都路(不含浙水阳光北区至白莲冲,含五峰户籍的);南至长兴港;西至回龙山路;北至党校路。

  6、长兴县第七小学:东至杭宁高速(含亭子头、祥符?、八字桥、官?、乌鸦?、新开河);南至雉州大道(含五里桥);西至张王塘港、长城路、解放东路、长州路;北至太湖大道、长城路、中央大道。

  7、长兴县第八小学:东至陈王路;南至中央大道、长城路、太湖东路;西至明珠路、龙山大道、锦绣路;北至合溪新港。

  报名及录取

  2019年全县各公办小学将继续采取“分类分批,统筹入学”的办法,切实做好小学新生入学工作。

  1.施教区学生入学类

  (1)城区公办小学施教区学生入学

  截止2019年6月30日,户籍在城区小学施教区内的新生,按照户籍地“就近入学”的原则,以新生户籍所在地来确定应入学校。户籍生录取后,须保留其户籍,对于户籍迁出,户籍地与施教区学校区域分离的,学校有权取消户籍生资格。报名时需携带新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户籍在2019年6月30日以后迁入城区小学施教区的新生,到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入学。

  从2020年起,若施教区新生户籍数(截止当年6月30日)超过施教区学校招生数,则按学生户籍迁入施教区时间先后排序,视招生数确定户籍迁入年限。未到规定年限的新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就读。

  (2)非城区公办小学施教区学生入学

  截止2019年6月30日,户籍在各乡镇(街道)辖区的新生,到户籍所在地所属中心小学报名入学。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统筹学生入学类

  (1)城区公办小学统筹学生入学

  第一批:按政策应安排入学的新生

  按政策应安排入学类包括现役军人子女(浙政联〔2013〕2号); 高层次人才(长委办发〔2013〕9号文件、长政发〔2015〕29号文件、长政发〔2017〕12号、长委人领办〔2018〕7号); 挂牌上市企业(长政发〔2016〕18号);突出贡献投资企业(中共长兴县委办公室〔2009〕1号会议纪要);长商(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题会议纪要〔2017〕56号)所属对象等。此类新生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后,连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于5月20日前到县教育局普教科(3)登记报名,统一办理,统筹安排,逾期不予办理。

  第二批:在施教区内有房无户的新生

  父母已在城区小学施教区内购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用途一栏为住宅)并居住稳定,户籍不在城区小学施教区内的新生。

  报名时需携带新生户口簿(如:新生户籍与父母亲不在一起则还需提供新生出生证、父母亲的结婚证)(下同)、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全套复印件1份。县外户籍的新生需提供:新生户口簿;不动产权证;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长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

  此类新生到住房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并填写愿意服从统筹安排的承诺书,如该校施教区学生已经招满,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或回户籍地就读,逾期不予办理。

  从2020年起,若施教区有房无户新生数(截止当年6月30日)超过施教区学校招生数,则按在施教区购房时间长短进行排序,视招生数确定购房年限,未到购房年限的新生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必须是新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包括新生)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按份共有的房产,父、母、新生所占比例合计不少于51%。

  第三批:父母在施教区经商一年以上的新生

  父母已在城区小学施教区内经商一年以上并在城区小学施教区居住稳定,户口不在城区小学施教区内的新生。

  报名时需携带新生户口簿、营业执照原件及全套复印件1份。县外户籍新生需提供:新生户口簿;营业执照;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长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

  此类新生到营业执照标注的经商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并填写愿意服从统筹安排的承诺书,如该校前几批学生已经招满,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或回户籍地就读,逾期不予办理。

  从2020年起若施教区经商一年以上新生数(截止当年6月30日)超过施教区学校招生数,则按在施教区经商时间长短进行排序,视招生数确定经商时间年限,未到经商年限的新生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第四批:进城务工子女的新生

  该批次有两类:县内进城务工子女类(太湖街道、画溪街道、龙山街道、雉城街道户籍的除外)和县外户籍新居民随迁子女类。

  ①县内进城务工子女类

  该类对象指父母双方在城区小学施教区内企事业单位上班满一年以上并在城区小学施教区居住稳定,户口不在城区小学施教区内的新生。

  报名时需携带新生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租房协议、务工企事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单位发放工资证明。

  ②县外户籍新居民随迁子女类

  该类对象指父(母)在城区小学施教区内企事业单位上班满一年以上的县外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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