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起若施教区经商一年以上新生数(截止当年6月30日)超过施教区学校招生数,则按在施教区经商时间长短进行排序,视招生数确定经商时间年限,未到经商年限的新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周边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初中就读或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第四批:县外户籍新居民随迁子女及无房无户的新生 (1)城区初中: ①父(母)在城区初中施教区内企事业单位上班满一年以上的随迁务工人员且符合要求的本县城区小学毕业的县外户籍新生。报名时须携带新生户籍簿、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长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学籍证明。 ②非城区初中施教区户籍且在城区初中施教区内无产权房(简称“无房无户”)的本县城区小学毕业新生。报名时须携带新生户籍簿、学籍证明。 以上两类新生需填写《统筹学生入学类就读承诺书》(附件4),可以申请回户籍地就读或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周边有空余学额的城区初中学校就读,逾期不予办理。 (2)乡镇初中: ①父(母)在乡镇初中施教区内企事业单位上班满一年以上的随迁务工人员且符合要求的县外户籍新生。报名时须携带新生户籍簿、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长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学籍证明。 ②本县非务工乡镇初中施教区户籍且在务工乡镇初中施教区内无产权房(简称“无房无户”)的务工乡镇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须携带新生户籍簿、学籍证明。 以上两类新生需填写《统筹学生入学类就读承诺书》(附件4),可以申请回户籍地就读或升入务工乡镇初中学校就读,逾期不予办理。 (3)蓝天小学毕业的学生,凡符合要求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周边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就读。 报名时间及其它 1.全县各初中招生时间为2019年7月3日— 4日,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2.2019年公办初中招生工作将视情试行无纸化报名招生系统,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3.全县各初中学校全面、规范使用浙江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全国联网),各校要进一步规范与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规定与程序,严格按计划控制学校招生人数,规范招生行为,严格学籍管理,并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建档工作。 4.凡要求回本县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提出申请,同时携带户口本、毕业学校的学籍证明,到户籍地施教区学校登记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25日—30日。 5.户籍迁移时间:截止到当年的6月30日。 6.县外小学毕业且符合要求的县外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统一于2019年7月3日—7月9日在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集中报名,并填写愿意服从统筹安排的承诺书,由教育局统筹安排,逾期不予办理。不愿意服从统筹安排的回户籍地学校就读。县外小学毕业且符合要求的县外户籍乡镇务工人员子女,于7月3-4日,在务工所在乡镇初中学校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