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挂山寨达美乐招牌被指侵权
来源:互联网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5-12-02 13:52
楼盘信息

近日,一则关于广西桂林某在售楼盘悬挂山寨“大美乐披萨”招牌的消息在社交平台引发关注。有网友发帖称,该招牌与知名披萨品牌“达美乐”高度相似,不仅中文名称仅一字之差,英文名称也完全使用了“Domino‘s Pizza”,其标识设计几乎达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

根据网络上流传的图片显示,“大美乐披萨”的招牌被放置在一处楼盘的外立面上,外观与达美乐披萨连锁店的常规门店招牌极为接近。然而,经媒体向楼盘销售中心核实,该门头并非实际营业的披萨店,而是开发商为商业招商而设置的展示道具。一名工作人员在回应媒体询问时表示:“如果有问题,可以让公司把它撤掉。”与此同时,达美乐披萨官方客服在接受问询时明确声明,此“大美乐披萨”招牌与达美乐品牌没有任何关联。

此事迅速引发了公众对于此类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讨论。部分网友认为,这仅仅是招商过程中的一种“擦边球”策略,由于并未实际开设门店经营,可能不构成侵权。然而,法律专业人士对此提出了截然不同的看法。

楼盘信息配图

江苏天察律师事务所徐驰律师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该楼盘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商标侵权及虚假宣传。从商标法的角度分析,“达美乐”作为全球知名品牌,其注册商标“Domino‘s Pizza”及特定的logo设计依法受到《商标法》的严格保护。楼盘方使用的“大美乐披萨”招牌,其核心识别部分——英文名称与原商标完全相同,图形标识也高度近似。这种通过微小修改进行使用的行为,极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为两者存在特定联系。徐驰律师表示,该行为符合《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所规定的,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商标的侵权情形。

此外,从市场秩序的角度考量,徐驰律师进一步分析认为,该行为也涉嫌构成虚假宣传。楼盘销售中心将高仿的山寨品牌招牌作为招商道具进行展示,其目的在于吸引潜在的商业合作方。这种行为很可能误导招商对象,使其误以为该楼盘商业区已经成功引进了“达美乐”这一知名品牌,进而基于此错误信息做出投资或租赁的决定。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商业宣传的规定,也侵害了商业合作伙伴及消费者的知情权,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综合法律专家的意见,楼盘使用山寨招牌的行为并非可以简单归为“打擦边球”,其背后潜藏着明确的法律风险。徐驰律师建议,楼盘运营方应立即主动撤换涉嫌侵权的招牌,以消除不良影响,避免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及进一步的经济赔偿责任。

此次事件也为商业地产领域的营销与招商行为敲响了警钟。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创新营销方式固然重要,但一切的商业活动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任何试图通过“搭便车”、“傍名牌”来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的行为,不仅可能面临法律的严苛审视与制裁,更会对企业自身的商誉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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