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每日经济新闻。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最近几年房价持续上涨,部分城市学区房开出天价,因此坊间流传着一句话,“一年不买房,几年都白忙”,可见大家对于房价上涨的恐慌心理。 不过,如今在买房之外,你有了第二个选择,那就是租房。从今年7月起,广州、成都、郑州、北京、南京、济南等多个城市陆续出台租赁住房新政,动作之快,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被解读为影响楼市的重大措施。 而今天(9月15日)下午,寸土寸金的上海也加入了。
上海市今日公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上海将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到2020年,基本形成多市场参与、多品种供应、规范化管理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意见》提出,上海将通过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住房租赁平台建设、加大租赁住房供应、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加强监管等5个层面,来构建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在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意见》明确提出常住居民租房居住的,将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保护承租人稳定居住权、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完善人才租房补贴,以及提升生活配套功能等。 其中,常住人口中的住房承租人,只要依法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就可以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定,通过与居住证和积分制度、以及人户分离登记制度的衔接,享有子女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险、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证照办理等基本公共服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目前上海已成交了6宗租赁住房用地,还有10宗待出让,其中有多宗土地的用地性质由商办或商业用地变更而来。 此外,在培育租赁市场供应主体方面,《意见》明确提出将坚持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并注重发挥国资国企的稳定器、压舱石作用。此前,上海先后于7月24日和9月12日成交的6宗租赁住房用地,全部被上海本地国企底价摘得。
在加强住房租赁监管方面,《意见》提出将建立住房租赁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租赁秩序。 值得关注的是,在相关政策问答中,上海官方明确指出,将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融资成本为导向,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提供长期低息贷款,支持企业发行债券、不动产证券化产品,加快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等方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此前的7月20日,住建部等9部委下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试点城市。目前,12个试点城市均已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或征求意见稿。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并不在上述发展租赁住房市场的12个城市之内。 从各地相关实施意见来看,动作快、力度大。而业内也普遍认为这一系列动作表明国家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决心空前之大。 综合来看,上述12个已出台的相关实施意见或征求意见稿的城市,大多是通过保障承租人权益、加大租赁住房供应、培育市场主体和完善监管等几个层面,来构建租赁住房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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