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大幅度提高非主力店小商户的租金,小商户缺少品牌号召力,在开发商面前只能任人宰割,当他们无力承担高额租金的时候,只能是不断地关门撤店!在开发商与零售商的博奕中,正应了中国一句老话:“店大欺客,客大欺店”。 另外一种“堤内损失堤外补”的措施,就是利用产权式商铺,将商业物业分割出售,利用世界商业巨头的号召力,通过媒体进行疯狂炒作,最后把商铺卖出天价,以此收回大部分前期投资。万达的一代、二代商业广场,就是这么玩的,但这种做法无疑为后期的商业经营埋下了隐患。 图片来源 / ls.15w.com 当我们看到引入这些商业巨头对商业地产开发的价值的同时,也要警惕由于引入这些商业巨头给我们带来的巨大风险。 第六大错误 重销售、轻招商和后期运营,只顾眼前利益 开发商做商业地产,重销售、轻招商、轻运营的原因在于: 但以卖为主的商业地产开发模式与商业地产本身的运作规律存在着巨大的冲突,除了商业街、住宅写字楼酒店底商以外,多数综合性商业物业体量规模都非常大,远非一般个人投资者所能承受。 而商家,出于财务上现金流、资产流动性、资金利用效率等层面的考虑,基本都是采取租房经营的方式,而基本不会买房经营,所以开发商靠出售变现的方式走不通了。 前几年开发商热衷将大型商业物业分割产权进行出售,但实践中几乎所有的产权式商铺都遇到了招商和经营的困境,实践证明这条路也是走不通的。 目前,国际资本市场流动性过剩,导致大量境外资本进入中国的房地产领域,其中商业地产也是这些境外资本关注的一个领域。 国际资本的介入为商业地产的变现提供了一种退出渠道,但即便想走通这条路,也要求一个商业地产项目具有专业的市场定位和前期规划、成功的招商和专业化的后期运营管理。 这都对那些只重销售、不重招商、不重后期运营管理的开发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第七大错误 售价和租金定价严重透支行业利益,只想杀猪不想养鱼 商业地产是一个商业与地产行业对接的复合领域,开发商是要靠商家来买单的,这在客观上就要求开发商一定要了解商业领域的基本运作规律,有几点是需要开发商认真思考的: 第一,是商圈的成长周期问题。 一个商家进驻商业物业,其收入的增长曲线是一条生命周期曲线,既包括培育期,成长期和稳定期和衰退期。 在商家经营的前3年,尤其是大型商家,需要3-5年的市场培育期,如果商圈相对成熟,培育期相应会缩短,至少需要2-3年才能进入稳定经营阶段,如果是属于新社区,则商圈的成熟需要5-8年时间,这种商圈的成长规律客观上要求地产商要奉行养鱼政策。 第二,就是商业流通业和其它服务业大多属于竞争很充分的行业。 进入壁垒低、信息透明化程度高、竞争非常激烈,行业收益率趋于平均化,比如大型零售业的净利润只有3-4%,这样就决定了商家对成本的承受是有底线的。没有一家不对成本精打细算的,商业企业对成本的敏感要比地产商高得多。 第三,不同行业的竞争状况决定了不同的收益率,也决定了不同行业经营者对利润的期望值有巨大差距。 与商业行业相比,地产行业在土地和资金两个环节都有很高的进入壁垒,导致地产行业的竞争充分性远远不够,地产商对利润的期望值至少也是在30%以上的,绝对数额都是以亿为单位的。 而商业经营者对收益的期望值要比地产商低得多;地产企业赚钱是以万元为单位的,商业企业赚钱是以元为单位的; 第四,商业机构不同于自然人,其在商业选址环节具有专业化程度高、掌握信息全面、讨价还价能力强、决策理性等特点。 这就要求开发商不论在战略上还是战术上都要对招商问题提起高度重视,而且一定要研究商业运作规律、尊重商业规律,在租金定价上要考虑商家的承受能力,要降低自己的过高的期望值,要考虑商圈培育的规律,在培育期要给商家喘息的机会,要奉行养鱼政策。 第八大错误 营销推广主要靠忽悠和概念包装 科特勒的市场营销强调企业的营销行动要从消费者的需求出发,要认真做好STP(市场细分、选择目标市场和市场定位)和4P(产品、价格、渠道和促销),德鲁克说:好的营销工作就是使销售变得不必要。 这些美国管理大师的营销思想在中国的充分竞争行业都已得到了广泛传播和实践,但中国的房地产行业还远没有真正重视科特勒们的营销思想。 中国的开发商,生活在一个进入壁垒比较高因此竞争不充分、供求关系严重不平衡的市场,在这种环境下,开发商最关心的只是销售,不会对前期规划提起真正的重视。 图片来源 / 三联 开发商最热衷的就是市场推广,而且通常把市场推广就认为是营销工作的全部或大部,并且因此总结出一套概念营销的市场推广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