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见》划分,深圳计划将全市住房分为市场商品住房、政策性支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依据计划,到2035年,深圳将筹集建设各类住房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计划新增盘活35平方公里土地用于建设各类住房。从2018年起,在新增居住用地中,确保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60%,同时在新出让居住用地中提高“只租不售”用地比例。 据悉,该《意见》今天起对外征求社会意见,市民可在2018年6月19日18:00前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下一步,市住建局将充分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并同步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规定和具体实施细则。 出售的人才住房和出售的安居型商品住房均是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以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以及转让年限等,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群体或户籍居民供应,属于政策性支持住房,主要目的是要解决人才群体或户籍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 1、目前在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里没有设置收入资产线,一定程度上使急需保障的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不能得到及时解决。 2、国家、广东省对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均有资产收入线的要求,《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也有此规定。 深圳市住建局表示,针对基本住房保障对象和安居型商品房供应对象合理划定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必要性在于: 政策性和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100万套 责任编辑:zqn 关注同花顺财经(ths518),获取更多机会 首次提出对出售的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实行一定年限内的封闭流转,购房人自购房之日起累计在深缴交社保15年,或者年满60周岁且购房满十年,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并按一定比例缴交增值收益。 政策性支持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40%左右,包括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占比均为20%。人才住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供应,可租可售,建筑面积以小于90平方米为主,租售价为市场价的60%左右;安居型商品房则重点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等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供应,可租可售、以售为主,建筑面积以小于70平方米为主,租售价为市场价的50%左右。 3、设置收入财产限额是国内外城市的通行做法。 《意见》显示,户籍家庭租购安居型商品房将合理划定收入财产限额,并首次提出以轮候,抽签,摇号等公开透明的方式确定租售对象。 真正的惠及需要的人群 公共租赁住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中低收入群体,为社会提供服务的相关行业力量、先进制造业职工等情景工业,约占供应的20%。建筑面积以30-60平方米为主,租金为市场价的30%左右,特困人员及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租金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10%。并且将公交司机、地铁司机、环卫工人、先进制造业蓝领产业工人等群体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意见》明确表示深圳将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专业人才等各类群体,着力构建多层次、差异化、全覆盖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 三类房型四类住房 因此,根据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如果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购买了市场商品住房(包括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住房),或者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一定年限内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等,均不可以申请购买人才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 同时界定了人才的范畴,以下都属于人才的范畴,都可纳入深圳市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 这一创新举措不仅符合了深圳土地资源紧缺的市情,而且可利用有限住房资源,解决更多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时兼顾了市民普遍希望拥有一套完全产权住房的消费观念。 市场商品住房,将占住房供应总量的40%左右,供有能力的市民通过市场商品房来解决住房需求。
6月5日,深圳正式对外发布《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该意见被称为是继98房改之后,深圳住房体制迎来“二次改革”。 制度创新 在通常意义上讲,一类是高层次人才,另一类是量多面广的基础性人才。符合上述条件的,都称作人才,都可以按规定租购人才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