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此外,倪红日建议,可以从中央层面确定立法的要素和框架,再交由地方进行具体决策,房地产税立法后,可先行在海南自贸区、自贸港等先行试验试点。 俞光远认为,房地产税改革的一个重点是拓宽税基,征税范围的设计应尽可能包括所有地区、所有纳税人,从长期来看,小产权房地产也应被纳入。同时,要使用差别税率,因为房地产有不同的用途,有居住用的、有工商用的,还存在空置的房地产,空置房将来也应在房地产税纳税的范围内,而且要征收重税。 这可以理解为,由于房地产税改革既不能给广大消费者增加很大的税负,又要顺利推进改革,要在兼并税种的同时,尽可能降低房地产税的税率。对不同用途的房地产要实行由低到高的差别税率,对工商业和空置房地产要实行较高的税率,公寓和别墅也分别实行由低到高的差别税率。 财政部网站5月9日显示,财政部发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建设公租房 记者注意到,该公告称,为继续支持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称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现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公告。 在房屋属性征税、免征面积的问题上,专家们探讨了对于房地产税的税收优惠、人均居住面积的免税标准应如何确定,以便在扣除人均居住标准面积后再进行计税。 免征增值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表示,在减税的大背景下,增加税种尤其是对自然人进行征税是让人很难接受的,但实际上,房地产税很大一部分涉及到经营性的房地产,现在也是在征税的。房地产税改革的难点,涉及到房地产商、地方政府、自然人和经营性房地产主体纳税人的接受程度。 就免征面积而言,张学诞建议,立法时可以定得宽一些,考虑给地方一定浮动的权限,当然最终要按照房屋的评估价值来确定。他建议的免征面积在人均40~60平方米。 专家们在研讨会上探讨了一些问题,例如土地的所有权问题,就国际经验来看,征收房地产税是普遍做法,但在中国,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分离的,目前市场上买卖房屋,转让的是个人房屋使用权,两权分离的状况,能否作为征收房地产税的依据?目前,政府把土地使用权一次性出售,随着将来房地产税开征,应如何解决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税之间的关系,70年或者40年到期后又该如何解决? 不以增加普通人税负为目的 可享部分免税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认为,房地产税从理论上有三大功能:财政收入功能、收入分配功能和调节功能。要建立一个稳定、持续、增长的财政收入,征收房地产税必须是全面实施征税,但基于目前中国既有商品房又有非商品房,还有一些其他性质的房屋存在,需要理清房地产税应该对谁征税、如何征税,最终才能形成一个公平公正的税收制度。 免征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优惠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纳入公租房及用地管理的相关材料、配套建设管理公租房相关材料、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相关材料、公租房租赁协议等留存备查。 “十三五”规划将房地产税立法提上议事日程,“税收法定”在稳步推进。政府层面关于房地产税立法的最新进展是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表示,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组织起草,相关部门正在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况伟大表示,我们的房地产税就是集中在保有环节,转让环节不涉及房地产税。房地产税在保有环节改革方面,首先在短期内有优化税种可以进行合并,在长期则要确定房地产税作为地方税收的主税种。 俞光远则表示,如果以人均50平方米进行免征的话,那么房地产税对于一般人群的影响是较小的或者可以说是基本不受影响,税负变重的是那些投机买房的群体。 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 经营公租房所得租金 作为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租房在2019年以来,多次被相关部委发文部署相关工作。1月,财政部、住建部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公租房资产管理原则为,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建设单位不得将公租房资产作为融资抵押物。地方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得以公租房资产进行担保。并提出,地方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组织对同一城市不同行政区划的公租房资产建立调剂使用机制。 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公租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筹集),并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租房。 财政部:今明两年免征公租房房产税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顾问、全国人大预算工委法案室原主任俞光远告诉第一财经,房地产税立法小组去年已成立,当前正在各地进行调研,为立法做准备。 俞光远认为,房地产税的立法方向,应是以完善房地产税为基本目标,要将房地产税改革纳入财税改革的顶层设计。同时,房地产税的出台,也是为解决地方政府财政对于土地出让金的依赖问题,使其逐步取代土地出让金,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