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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大悦城(证券代码:000031)发布早间公告,宣布其控股子公司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207.HK)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上市地位将正式撤销。根据公告内容,大悦城地产作为发起人,通过协议安排的方式回购并注销除大悦城及得茂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全部股份,该计划已于11月25日(百慕大时间)正式生效。至此,向香港联交所申请撤销上市地位的所有条件均已达成,大悦城地产的上市地位预计将于2025年11月27日下午4时起正式撤销。 这一重大资本运作标志着大悦城地产作为一家独立上市公司的历程即将画上句号。根据公告披露的路径,此次退市是通过“协议安排”这一在香港资本市场常见的私有化方式实现的。具体而言,由母公司大悦城及其一致行动人得茂有限公司作为发起方,向其余所有独立股东提出股份回购要约。在计划生效后,这些被回购的股份将被注销,从而使得大悦城地产的股权结构完全归于母公司及其关联方旗下,不再满足联交所关于公众持股量等上市规则的要求,因而主动申请撤销上市地位。 从时间线上看,此次私有化进程已尘埃落定。关键的生效日期——11月25日(百慕大时间,大悦城地产的注册地)过后,所有程序性条件均已满足。随后,公司即可正式向香港联交所递交撤销上市地位的申请。根据既定安排,港股市场交易窗口将于2025年11月27日下午4时关闭后,大悦城地产的股票将正式停止买卖,其上市地位也随之成为历史。 此举被市场普遍解读为大悦城母公司对旗下核心地产业务平台进行战略整合与深度管控的关键一步。将重要的地产平台私有化,有助于集团简化管理架构、优化资源配置,并减少因维持上市地位而产生的各类合规、运营及财务成本。在不确定的市场环境中,此举也能使管理层更专注于长期战略和业务转型,而无需受到资本市场短期业绩波动和估值压力的影响。对于大悦城母公司而言,这将强化其对地产板块的绝对控制力,有利于未来在地产开发与商业运营等领域进行更灵活、更一体化的决策与资源调配。 回顾大悦城地产在香港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其上市地位的成功撤销,也反映了部分内房股在当前市场周期中所面临的估值挑战与战略抉择。选择私有化,往往是上市公司在认为自身价值未被公开市场充分认可时的应对策略之一。通过回购股份并退市,公司可以为现有股东(尤其是接受要约的独立股东)提供一个相对确定的价值实现路径,同时为母公司的长远发展扫除障碍。 随着2025年11月27日这一日期临近,大悦城地产在香港联交所长达数年的上市旅程将正式宣告结束。这一变动不仅是大悦城体系内部一次重要的结构调整,也为观察当前房地产行业资本运作与市场格局提供了又一典型案例。后续,市场的关注点将更多地转向私有化完成后,整合后的大悦城集团如何在其“开发+持有”的双轮驱动模式下,应对市场挑战并把握新的发展机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