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工商召开房地产领域广告专项治理座谈会
为进一步促进云浮市房地产领域广告市场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9月28日,云浮市工商局召开城区房地产领域广告专项治理座谈会,城区房地产企业代表、广告经营者代表、大众传媒以及广告协会有关负责人共30多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云浮市工商局商广科就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法律规定以及近期国家工商局、省工商局下发的政策文件、规范房地产广告活动提出了要求,强调房地产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科学、表述清楚。一是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二是禁止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三是禁止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四是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不得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五是禁止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宣传中注明;六是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七是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八是不得宣传地王、楼王。 会议要求云浮全市房地产企业要进行自查,纠正已发布存在问题的广告宣传,市工商局下一步将组织开展全市性的检查,发现存在不实和吹嘘宣传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编辑: 欧阳胜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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