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上海为了应对东南亚金融危机对楼市的影响,曾出台过为期5年的个人购房退税政策。政策规定,凡1998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在上海购买或差价换购商品住房并在上海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中外籍个人,且是商品房产权证的法定拥有人,可在这一时期内享受购房后起算的个人所得税抵扣。 目前市场猜测,最有先放开的可能是首套房,个人只有一套住房的房贷利息将用来抵扣个税。 当然,一旦政策开始实施,能“抵扣”个税的可能不止房贷利息,养老、二孩、房贷利息等家庭负担也有望纳入抵扣。 房地产税一旦推出,将使房价趋稳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开展推动地方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实施情况督察。这项制度落地开始抢时间,预示着完善和重构房地产税的主要障碍将被清除,这个税制的改革也将一触即发。 房地产税将归谁呢?之前各方传递出的信息都是:归地方。广东省政府之前出台的《广东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方案》提出:“将房地产税等财产行为税成为县(市)级主体税种,以增强市县政府履行事权和支出责任的保障能力。 在国外,房产税是许多国家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有数据显示:美国物业税约占地方财政收入的30%,澳大利亚房产税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60%,日本固定不动产税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3.3%。 众多专家认为,一旦房地产税在地方收入中占到一定比重,房价将趋于稳定…… 房地产税归地方后,土地使用权转让、批租只会构成地方政府土地收入的一部分。而房地产税、与地产开发有关的服务业税收,将成为可以持续的收入来源。于是他们的行为将不是以把地卖出去为目的的一锤子买卖,而会改善城市环境和公众服务,吸引更多人来投资,让房子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房地产税占的比例越大,地方政府越有安全感,其靠卖地维持政府运转,靠短期行为谋取政绩的冲动将减弱,通过长期行为做出政绩将成为更广泛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