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 份额净 业绩比 业绩比较 阶段 值增长 值增长 较基准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率标准 收益率 率标准差 差② ③ ④ 过去三个月 11.81% 0.88% 6.08% 0.71% 5.73% 0.17% 过去六个月 4.98% 1.04% 2.94% 0.76% 2.04% 0.28% 过去一年 34.30% 1.44% 27.01% 1.09% 7.29% 0.35% 自基金合同生 34.29% 1.43% 27.62% 1.09% 6.67% 0.34% 效日起至今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金融地产行业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再平衡处理,1 日收益率(benchmarkt)按下列公式计算: benchmarkt =80%* [中证金融地产行业指数t/(中证金融地产行业指数 t-1)-1] +20%*[中债综合指数 t/(中债综合指数 t-1)-1] ;其中,t=1,2,3,···, T,T 表示时间截至日;期间 T 日收益率 (benchmarkT)按下列公式计算: benchmarkT =[∏Tt=1(1+benchmarkt )]-1 其 中,T=2,3,4,···;∏Tt=1(1+benchmarkt )表示 t 日至 T 日的(1+benchmarkt ) 数学连乘。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截止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本基金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成立,建仓期 6 个月,从 2018 年 12 月 27 日起 至 2019 年 6 月 26 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的比较 注:2018 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 2018 年 12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未进行 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1999年4月13日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成立,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于 2001 年 3 月从北京迁址上海。2003 年 9 月,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BMO)参股富国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国内首批成 立的十家基金公司中,第一家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 5.2 亿元人民币,股东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及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北京、成都、广州设立有分公司,并全资设有两家子公司——富国资产管 理(上海)有限公司和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社保、企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基金公司全部业 务牌照。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新兴产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智能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中证红 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 基金、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富国中债-1-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 10 年期国债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全球科技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富国鑫旺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富国富钱包货币 市场基金等一百四十七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本 基 金 基 硕士,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5 月 金经理 任招商银行总行授信审批部秘 吴畏 2018-12-27 - 9 书,2010 年 5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分析 师;自 2018 年 1 月加入富国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2018 年 10 月起任 富国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12 月起任富国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 金从业资格。 注:1、上述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确 定的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富国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富国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 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收益为目 标,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的《公平交易 管理办法》,对证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相关的研究分析、投资决策、 授权、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环节,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控、事后评 估及反馈的流程化管理。在制度、操作层面确保各组合享有同等信息知情权、均 等交易机会,并保持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权。 事前控制主要包括:1、一级市场,通过标准化的办公流程,对关联方审核、 价格公允性判断及证券公平分配等相关环节进行控制;2、二级市场,通过交易 系统的投资备选库、交易对手库及授权管理,对投资标的、交易对手和操作权限 进行自动化控制。 事中监控主要包括组合间相同投资标的的交易方向、市场冲击的控制,银行 间市场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评估等。1、将主动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列为限制 行为,非经特别控制流程审核同意,不得进行;对于同日同向交易,通过交易系 统对组合间的交易公平性进行自动化处理。2、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不同组合, 对同一投资标的采用相同投资策略的,必须通过交易系统采取同时、同价下达投 资指令,确保公平对待其所管理的组合。 事后评估及反馈主要包括组合间同一投资标的的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 反向交易的合理性分析评估,以及不同时间窗口下(1 日、3 日、5 日)的季度 公平性交易分析评估等。1、通过公平性交易的事后分析评估系统,对涉及公平 性交易的投资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分析对象涵盖公募、年金、社保及专户产品, 并重点分析同类组合(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间、不同产品间以及同一基金 经理管理不同组合间的交易行为,若发现异常交易行为,风险管理部视情况要求 相关当事人做出合理性解释,并按法规要求上报辖区监管机构。2、季度公平性 交易分析报告按规定经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签字,并经督察长、总经理审阅签字 后,归档保存,以备后查。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