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金融财税政策支持。 武汉、成都、北京、深圳、杭州五城市在试点方案中明确提出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吸引社会化投资,多渠道筹集资金,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租赁企业发行债券、不动产证券化产品;浙江省也确定在温州、绍兴、嘉善、义乌五地积极推进 REITs 试点。 财税政策方面,部分城市如广州、武汉、沈阳、成都、郑州、合肥、杭州等积极推进公租房货币化,坚持租补并举、以补为主的租赁补贴方式。此外,部分城市对个人或租赁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如广州、杭州、深圳、成都、南京、武汉、肇庆等针对个人和中介机构的税收优惠进行细化,提出对个人出租住房的,减按 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 3 万元的, 2017 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居间代理服务,适用 6%的增值税税率。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按照 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郑州规定个人出租房屋的,其应缴纳的房产税暂减按 4%征收;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 10%征收;合肥则对达到一定标准、符合政策的住房租赁企业给予奖补。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建立住房租赁信用管理体系。 出台租赁试点方案的城市均提到要推广线上线下租赁服务一体化,建立并完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10 月 31 日, 北京《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 正式实施,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和服务平台同步上线运行,目前已有四家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同步上线运行。 随后, 广州、成都、武汉、浙江等省市也先后推出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另外, 武汉和杭州、成都、南京分别推出“互联网+租赁”、“互联网+城市” 及“互联网+”服务, 构建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融合房管、公安等市政府相关部门服务功能,加强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 杭州租赁市场改革更是引入互联网征信,市房管局和阿里巴巴、芝麻信用达成战略合作,打造全国首个“智慧住房租赁平台”, 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于 9 月 29 日正式上线试运行。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 南京、成都等城市将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住房租赁信用管理体系,实行“红名单”和“黑名单”类管理制度。 天津在全国率先将住房租赁企业纳入备案管理范围。 10 月 30 日,广州一连出台 3 份有关房屋租赁的文件,从多角度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其中,《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规则》开启租赁合同“线上线下”备案模式,《关于广州市住房租赁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严禁群租房, 禁止“胶囊公寓”, 并首次明确了租赁住房的人均居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 5 平方米,《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让租房签约有范本可依。 2、北京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条例正式落地,楼市“回归居住”更进一步 北京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条例正式落地,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建设。 8 月 3 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对《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 >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9 月 20 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三部委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未来五年供应 25 万套共有产权住房的目标,着力满足城镇户籍无房家庭及符合条件新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 办法自 2017 年 9 月 30 日起正式实施,规定其供应对象为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的家庭,单身应当年满 30 周岁,离异的应满 3 年;对非本市户籍的“新北京人”分配比例应不少于 30%。 |